“层楼写我名定係联名? 联名物业即係「长命契」 ? " -- 置业时大家都会想过是否和家人联名购买,到底联名物业係唔係「长命契」呢? 点解为你拆解联名的种类和优缺点。
联名业权可分: 联权共有(Joint Tenancy)和分权共有(Tenancy in Common) 两种。
联权共有俗称「长命契」,其特色是每位联名人的权益互相重叠,因此各人均可自称为拥有全部的物业。由于业权重叠,独立联名人不能擅自转让名下业权。假如当中有人离世,其他拥有人可自动继承离世者的业权,不能当作遗产处理。直至最后只得一位联名人还在生,该生还者才可自行决定如何处理业权,所以「长命契」之名便因此而成。
分权共有即各持有者独立拥有相关的业权份数,互不干涉,也沒有自动继承另一方业权的权利。假如在二人业权中大家五五对分,其中一人想要转让名下 50% 业权时,是毋须得到另一方同意,可自行出售或进行转名。联名人亦可各自安排处置名下所拥有的业权,亦即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留作遗产、转名,甚至出售予其他人。
I联名置业的好处:
I联名置业的坏处:
是否以联名置业除了要考虑其作用外,也要考虑其带来的好坏处,如果想进一步得到有关意见和资讯,建议可以搵専业士,例如律师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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